Zong Trust资产的定义是有争议的! Zong Fuli:不仅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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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世纪的商业记者Guo Kong Kong
8月1日,在香港听到了对宗家庭受托人的需求,其中包括高达21亿美元的资产。
香港高级法院揭示的一个控制分析发现的21世纪业务记者,双方之间的中心争端在于置信资产范围的定义。
Zong Fuli说:值得信赖的资产不是21亿美元,只有“固定董事的利益”。
该判决显示,被告宗赫利的部分引用了2024年2月2日签署的律师权力的第3条。
在他的司法回应中,他说,他被强调说:“看来原告错误地认为董事也应该是信托基金规定的一部分。”
Zong Qinghou和Zong Fuli于2024年2月2日签署的公证权力
据法洛说,“公证权力”的核心内容包括es两个方面。首先,Zong Fuli拥有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资产(公司的注册股东是Zong Fuli,Zong Qinghou是唯一的董事)。其次,Zong Qinghou Commissiona Zong Fuli是创始人,并在国外建立了三个信托:Zong Jichang,Zong Jieli和Zong Jisheng(称为“ Zong Family Trust”),以阐明受益人的中心条款,信托的利益以及资产管理和分配资产的规则和分配。
Zong Fuli说:享受参加信托结构安排的权利
宗·富里(Zong Fuli)还辩称,这三名原告不应将其视为只有执行义务的参与者,也不应争辩说他们对高海上信心文件的条款有声音。
作为回应,他列举了“公证权力”的第5和第6节(ii)与原告签署的第5条,并指出第5节确定凯利将在TH期间成为“管理员股东”E从高海上的管理员过渡到私人信托公司。她强调,这意味着她有权参加可信赖的结构协议。
Zong Fuli,Z,2024年3月14日,由Ngo Jicang,Zong Jieli和Zong Jisheng签名的Poder公证
Zong Fuli提到的公证权实际上是他在2024年3月14日由Zong Jicang,Zong Jieli和Zong Jisheng签署的协议(即,在Zong Qing死后)。多方协议旨在重申建立信心的核心问题。
中央胡利还说,两个派系之间的差异将导致辩论与谈判之间的差异,从而避免签署必要文件以在国外建立信心。换句话说,Zong Fuli并没有表明Nohe受公证权和协议的约束,并说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或遗漏(违反权力的第7条),以避免建立一个对海洋充满信心,但原告跳上了武器。
原告和被告对信任范围的这种定义都有不同的看法。 8月1日,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了原告Zong Jicang,Zong Jieli和Zong Jishengfang的申请人保留请求,以及汇丰银行的资产(18亿美元以施加近似限制)。
法院命令的到期日期一直持续到杭州中级法院和Zhijiang高级国家法院的最终裁决。对这个家庭的信任需求,包括大型资产,仍在进行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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